总务处2018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信息变更公告
现对2018年4月11日于我院官网发布的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总务处2018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示》内容作如下两处修改:
1、概况修改为:为规范我院财政性资金执行过程,实行阳光采购,适应卫健委预算管理及医院事业发展的需要,规范资金使用行为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总务处决定对2018年度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。由中标方负责代理一年内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总务处50万元(含)以上工程、货物、服务类的招标采购项目,现诚邀北京地区具有合格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投标。
2、投标须知第3条修改为:报名时须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上证明申请人具备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能力的相关页面打印件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,近三年招标业绩说明(近三年招标金额及营业收入等),与遴选内容相应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等,以上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。
本公告旨在明确遴选信息,规范已报名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文件。已报名申请人须在公告时间内依据本公告内容补交资质证明文件,过期未补交视为放弃投标资格。
公告时间:2018年5月9日——2018年5月15日
补交文件地点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眼视光中心306室
补交文件时间:上午8:30——11:00,下午1:30——4:30
联系方式:88325859董老师、88324070苗老师
北京大学人民医院
2018年5月9日









